林愉至今还记得几年前刚回城的时候。
由于返城知青太多了,街道办都堵得水泄不通。他们家又没权又没势。人家根本就不给她安排工作。
是她顶着大太阳,一家厂一家厂地问过去,这才找到在制衣厂做临时工。
临时工是什么,不仅干的活儿又苦又累,工资还比别人第一半。
拿到工资,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,兜里都没有揣热,就给了他们。
到现在她身上这件衣服,都还是好几年前买的,颜色都洗来褪色了都没舍得再买。
他们好意思说他们养她吗?说出去给别人听都觉得好笑。
「二妮,你这样说就没道理了,我们没养你,你怎么长这么大的?你小时候生病,难道你不是我和你爸背着你去的吗?」
林母想也没想就反驳道,
林父却突然冷笑出声,
「你跟她说什么?她就是一头养不熟的白眼狼。你对她再好,她也不会记你的好。」
是,她确实是白眼狼,林愉想道。
从小到大她就不应该那么懂事。
因为不忍心看着自己父母太辛苦,人还没灶台高她就开始学着做饭。
每天只要父亲的铃铛一响,她就去巷子口等着,替他扶自行车。
因为看母亲的手生冻疮,她就偷偷自己去捡煤球给她买药。
后来去下乡干活攒的票。她舍不得用,全部留起来,回城后就给了父母。
她哥林大庆不懂事,常常要林父林母担忧生气。
她希望父母可以轻松一点,所以这些年去制衣厂上班赚来的钱,她自己只留够生活用的,害怕他们舍不得花,还从嘴里省出来的,又给他们买生活上的东西。
家里面的大件小件不说全部都是她添置的。
但是父母屋子里衣柜,用了许久都舍不得扔的毛巾,吃饭用的桌子,衣服鞋子。
哪一样不是他买的。
可是最后却换来一句,白眼狼。
可是她的大哥呢?明明他也是他们的儿子。为什么他可以一分钱都不用给父母,反而父母还要倒贴他,
哦,就因为他是男的。
公平吗?
林愉忍住伤心,认同道:
「对,我是白眼狼。只有林大庆,他不是,以后你们要钱就去找好了。反正我是白眼狼。」
林愉抹了一把眼泪。
「二妮,你爸没有那个意思。你别跟他计较。他只是关心你而已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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